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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船長觀察|上市公司公關總監、前媒體記者
12月11日,越南第十五屆國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一項關鍵法案的修訂,正式將稀土明確定義為“特殊戰略資源”,并從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稀土原礦的出口。這項《地質與礦產法》修正案的通過,標志著越南對其戰略性礦產資源的管控進入了全新階段。

根據美國地質調查局2025年的最新數據,越南的稀土儲量約為350萬噸,位居全球第六。這個擁有可觀資源的國家,正試圖從簡單的原料出口者,轉型為全球稀土產業鏈中有話語權的參與者。
從模糊禁令到國家法律
越南此次修法,并非心血來潮。實際上,至少從2021年開始,就已在實際操作層面禁止了稀土礦石的出口。然而,過去的禁令更多停留在行政指導和部門規章層面,執行中存在模糊地帶和監管漏洞。
此次國會通過的修訂案,將禁令提升到了國家法律的高度,使其更具權威性和強制性。新法規定,所有稀土的勘探、開采、加工活動,都必須嚴格符合國家制定的稀土戰略與總體規劃。

未來,只有獲得越南政府特別指定或批準的企業和機構,才有資格從事稀土的相關業務。政府將統一管理全國的地質數據,并依據國家需要來規范稀土的進出口,同時建立戰略儲備。
從2200萬噸到350萬噸的戰略清醒
在解讀越南此次“鐵腕”政策時,一個關鍵背景不容忽視——該國對自身稀土儲量的認知發生了重大調整。此前,外界普遍引用的數據是越南擁有約2200萬噸稀土儲量。
然而,美國地質調查局(USGS)在2025年發布的報告中,將這一數字大幅下調至約350萬噸。公告儲量下降的原因,一則是評估機構的評估基準進行了調整,采用更精確的方式評估儲量,此前USGS已經下調過越南儲量。二則是露天采礦與非正規開采,另外也與越南主要稀土為含量較低的輕稀土。

儲量認知的“縮水”,或許反而促使越南當局下定決心,必須更加珍惜和高效地利用這些不可再生的戰略資源。
盡管儲量排名下調,但350萬噸的規模依然使越南穩居全球資源國前列。與巨大儲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其微乎其微的產業現狀:年產量僅約300噸,且幾乎沒有成熟的稀土精煉產能。這種“富礦窮開”的局面,是越南決心改變的核心動因。
不止于禁止,更在于“深加工”
簡單地將越南此舉理解為“資源民族主義”或貿易保護是片面的。禁令背后,是一套清晰的國家產業升級戰略。
新法律明確指出,稀土的開采必須與“深加工”緊密結合,目標是構建一個現代化的工業生態系統。這意味著越南不再滿足于出口廉價的原礦,而是希望在國內生產出高附加值的稀土氧化物、金屬、磁材等中間產品或終端材料。

這些高端材料正是電動汽車、風力渦輪機、無人機、軍事裝備、半導體等尖端產業所急需的“工業維生素”。越南的愿景是,通過資源的杠桿,撬動本國高科技制造業的出現,從而在全球稀土價值鏈中分得更大一塊蛋糕,并增強長期的經濟韌性和戰略自主性。
稀土供應鏈的微妙博弈
越南的禁令,無疑給本已緊張的全球稀土供應鏈增添了新的變數。當前,全球稀土精煉和加工產能高度集中,中國的供應占主導地位。
近年來,美國、歐盟、日本等主要消費經濟體一直致力于推動供應鏈“多元化”,以降低對單一來源的依賴。越南因其儲量和地緣位置,被視為一個潛在的、有吸引力的替代選項。

然而,越南的禁令和產業導向政策,意味著未來的合作模式將發生根本改變。跨國企業若想獲取越南的稀土資源,很可能需要承諾在其境內進行技術轉移和投資建設加工廠。這既是一種挑戰,也可能成為越南獲取先進技術、融入全球高端產業鏈的契機。新法律本身也明確鼓勵在研究和先進加工技術領域開展國際合作。
越南雄心與現實的距離
盡管藍圖宏偉,但越南的稀土強國之路注定崎嶇。首先,技術與人才的匱乏是最大短板。稀土的分離提純是技術密集型產業,工藝復雜,環保要求極高。越南目前嚴重缺乏相關技術和熟練工人。
其次,監管與投資環境仍存不確定性。過去多年,越南稀土開發進展緩慢,部分外資合作項目因環保審批、開采標準爭議等問題而陷入停滯。新法律賦予了國家更強的管控力,但能否轉化為高效、透明、可預期的管理,吸引到長期的重資產投資,尚待觀察。

分析認為,越南能否成功,關鍵取決于未來五年的“窗口期”。如果能在2026-2030年間快速建立起可觀的精煉產能,消化其資源,它將成為全球稀土格局中的重要一極。反之,若進展遲緩,這項雄心勃勃的政策恐有淪為“紙上談兵”的風險,其戰略資源也可能因無法有效開發而繼續沉睡。
短期內,由于越南自身加工能力薄弱,禁令對全球市場的實際沖擊有限。但它發出了一個清晰的長期信號:未來對戰略性礦產資源的爭奪,將越來越多地從“開采權”的爭奪,轉向“加工技術”和“產業鏈地位”的競爭。
越南的嘗試能否成功,不僅關乎其自身國運,也將為全球資源治理和產業分工模式提供一個重要的觀察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