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十二”已至,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五起網絡交易違法典型案例,呼吁網絡經營者恪守誠信原則,規范促銷行為,倡導消費者理性甄別網絡信息,主動留存證據,切實提升自我保護能力。
案例①
發布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廣告案
大連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發布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廣告。經查,當事人從事食品經營業務,為擴大銷量,在其自建網站發布廣告宣傳所售商品,但在宣傳中使用不完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②
教育培訓學校發布虛假廣告案
大連某文化教育培訓學校涉嫌發布虛假廣告。經查,當事人從事文化教育培訓,為擴大生源,在其自建網站發布含有“英國劍橋官方授權BEC報名中心”“××老師劍橋大學英語考評部BEC官方華北區經理”“劍橋BEC授權培訓師”等內容廣告,事實上,當事人并未取得英國劍橋的官方授權,相關教師也不在劍橋大學考評部任職,亦無人員系劍橋授權的培訓師。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③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服裝案
自然人竇某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服裝。經查,當事人通過網絡直播銷售某品牌服裝,但該服裝系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④
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案
自然人王某涉嫌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經查,當事人在網上從事化妝品經營,年交易額累計455082.98元,但未辦理注冊登記。另查明,當事人經營的某品牌進口化妝品無中文標簽。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⑤
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案
甘井子區泉水街道某家常菜館涉嫌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經查,當事人從事餐飲經營,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熱食類食品制售,后當事人為拓展經營渠道,在網上從事冷食類食品制售,但未依法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相關資質。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齊芳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