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網絡安全通報中心通報69款移動應用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涉及住宿預訂、在線購票、生活服務、運動健康、教育培訓等應用。今年以來,此類通報已是第三次,累計涉及應用超兩百款,折射出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屢罰屢犯、屢禁不止”的嚴峻現狀。

一個針眼大的漏洞,也能漏出斗大的風。頻繁的推銷電話、精準的購物廣告推送以及充滿戾氣的“開盒掛人”等,都在干擾人們的日常生活,有的甚至觸犯法律法規。這些亂象之所以長期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個人信息的過度采集、不當使用以及非法買賣。
《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然而在現實中,“知情同意”卻成了極易被突破的防線。有的App信息授權協議“含糊其辭”,用戶對會收集哪些信息迷惑不解;更有甚者,“默認同意”“強買強賣”,直接剝奪了用戶的選擇權;也有一些用戶對隱私政策并不關心,因為文本太長就“盲點同意”。不少看似便捷的App,利用“隱蔽手段”成了潛伏在我們身邊的“隱私刺客”。
面對“隱私刺客”,僅靠“點名通報”恐怕難以形成足夠威懾,必須讓違規者付出代價:該重罰的絕不手軟,該下架的果斷下架。唯有如此,相關企業才能打消“以身試法”的沖動。
對用戶而言,也要從“被動接受”轉向“主動保護”,謹慎授權App獲取個人信息,定期檢查個人信息的使用情況,對于不再使用的App要及時注銷賬戶信息。
保護個人信息是一場持久戰。這需要監管部門建立常態化監管,探索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對App隱私政策等進行監督,斬斷各類黑產背后的黑手,建立全鏈條、可追溯的責任體系。需要企業與平臺及時排查安全隱患,提高技術防線,堵上系統漏洞,以事前預防取代事后補救,將個人信息保護內化為產品“基因”。還需要用戶不斷增長新媒體素養,敢于對侵權行為說“不”。
用戶信任是最寶貴的資產,漠視用戶隱私的企業,終將被市場拋棄。把“隱私刺客”關進籠子里,真正用好大數據,將依法依規掌握的消費者信息應用在改進產品與服務上,在良性互動中實現互利共贏,才是數字時代企業與平臺的長遠發展之道。
編輯:尚丹
海報設計:王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