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半出軌,到底該不該離婚?”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可以離婚,也可以不離婚。
我這樣說,并不是為出軌者辯護,也不是讓大家在婚姻里委屈求全。
不論什么理由,出軌都是對婚姻契約的違背,對道德底線的踐踏,這一點毋庸置疑。
可現實往往不是非黑即白的,離婚或不離婚,都是個人選擇,沒有誰比誰高尚,也沒有誰比誰卑微。
果斷離開固然瀟灑,但權衡之后選擇留下,把這段婚姻過下去,或許也是一種勇氣。
前一段時間,藍方接觸了一個原配,被出軌后猶豫要不要離婚。
原配付女士和她老公結婚十一年,兩個人都是公務員,
付女士家里面是做生意的,她老公的父母都是公務員。
她家在經濟方面還要更好一些,她是有離婚能力的。
她父母也知道她老公出軌了,給她的建議是暫時不離婚。
但是如果她想要離婚,那就直接帶著孩子回家住,家里面會幫忙。
原本因為她父母的建議,她也打算先不離婚。
其實付女士父母會這么建議,也是權衡了利弊之后做出的選擇。
一方面是兩個人這么多年感情不錯,還有一個剛上小學的孩子。
和公婆的關系也很和諧,她公婆在付女士工作上也給了不少助力。
付女士父母的原話是,除非你離婚之后不再找了,
不然你再找的,基本上不會有這么好的條件了。
三四十歲大齡未婚的男人,要么就是條件不好,所以才遲遲不結婚。
要是條件很好的話,你也會擔心他是不是有什么問題,條件不錯還沒結婚。
找個二婚的,也要考慮人家為什么離婚,沒準離婚的原配,比出軌更有問題。
并且二婚夫妻,互相之間的防備心,不比遭遇過婚外情的夫妻少。
另一方面是付女士老公,出軌的小三是一個小姐。
男人出軌是因為出去應酬,別人都找了,他有一種從眾心理。
后面沒被發現,抱著僥幸心理又去找了兩次。
被發現之后,很果斷的和小三斷了,小三也沒什么好糾纏的。
因為男人出軌有錯在先,付女士公婆說,不管付女士離不離婚,
婚房都會直接過到付女士的名下,還會立遺囑,以后財產都給付女士的孩子。
付女士老公一直道歉,對于這種處置方法,也沒有任何的抱怨。
付女士父母說,這么明事理的公婆少,結婚也不僅僅是嫁給一個男人,也是進入一個家庭。
并且她老公的認錯態度也可以,不如暫時繼續婚姻,看看情況。
付女士基本上已經被她父母說服了,但是后面又開始糾結了。
之所以她會猶豫糾結該不該離婚,是因為她有一個大齡未婚的朋友。
一直在勸她離婚,說男人出軌了,就不能再要了,“狗改不了吃屎”。
說女人被出軌后不離婚,就是低自尊,不離婚就是縱容男人出軌等等。
其實從付女士說的情況來看,她是一個沒什么主見的人。
這種人是最容易受到別人的言論影響的,一定會有選擇困難癥。
一開始聽了父母的話,覺得應該繼續婚姻,結果朋友提出反對意見,她們就又動搖了。
這個時候,如果有別人給意見,她們也做不出決定,只會更加糾結。
所以根據付女士的情況,藍方不建議是不是離婚,而是引導她自己做選擇。
首先,藍方問她想不想離婚。
一開始付女士說的,她不知道啊,沒想好呢。
藍方堅持問她,讓她給出一個答案,她開始說別人告訴她的答案。
說她父母說不離婚,她覺得有道理,原配說要離婚,也是為她好的建議。
藍方告訴她,她并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問的是她想不想離婚。
她要給我的答案是,不考慮父母,也不考慮朋友的建議,
她自己的想法,她只從她自己的想法說,想不想離婚。
付女士沉默了一會,說她其實也不想離婚。
畢竟這么多年的感情,婚姻中她過得不錯,還有孩子等等。
她自己就說了一堆原因,甚至比她父母說的不離婚的原因,更加的詳細。
其次,藍方引導付女士去堅定自己的想法。
很多女人不是真的不能自己做主,而是容易受影響,不會自己做主。
就像付女士,她不是沒考慮過自己的婚姻,
她心里面對該不該離婚,其實是有答案的,她需要做的就是堅定自己的答案。
這方面是需要從心理層面入手,去引導付女士,認可她的答案。
關于被出軌該不該離婚,這個選擇只有付女士能做。
因為這原本就是她的事情,別人的建議只能算是建議。
她要為選擇負責,別人只是動動嘴而已,而且每個人站的角度不一樣。
父母可能考慮的很多,但是會忽視付女士的心情。
朋友考慮的也可能只是片面,畢竟她沒有進入婚姻,她只是主觀給的建議。
所以付女士需要堅定,她是最了解情況的,她的選擇才是對她來說最有好處的。
最后,就是做了選擇之后,付女士該做的是讓她的選擇變成正確的選擇。
很多時候,你做選擇的時候,是不知道你的選擇是對是錯的。
甚至沒有正確的選擇,因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事一成不變的。
你選擇了之后,對不對,也會因為你做的一些努力去改變。
不想讓自己做錯誤的選擇,那就去做一些事情,讓自己地選擇變成正確的選擇。
約束出軌男人,經營好婚姻等等,去做這些,比不斷糾結怎么選擇更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