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部分境外機構和個人為攫取利益,對我經濟、民生、科技等重要領域實施情報竊密活動,嚴重危害我國家安全。與此同時,部分境內人員法治意識、國家安全意識淡薄,為達到個人目的,違規將相關數據傳輸至境外,相關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境內某高校學者李某主動聯絡境外某非政府組織,以內部數據為籌碼,意圖換取在國外知名期刊發文機會、提升自身學術知名度。國家安全機關及時發現采取措施,消除了風險隱患,有力保障了國家秘密安全。


國家安全機關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規定,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于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任何組織、個人收集數據,應當采取合法、正當的方式,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數據。
數據安全關乎國家安全,維護數據安全需要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
本文來源于央視新聞、國家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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