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人出軌之后,是什么樣子的?
出軌被發現之前,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原配不發現他就并不坦白。
或者是提前做好甩鍋準備,對原配百般挑剔,嫌棄原配這不好那不好。
出軌被發現之后,他們不見棺材不掉淚,沒有證據就是不承認。
要是原配手中有了證據,他們又會開始破罐子破摔。
一副我就是出軌了,你能把我怎么樣的模樣。
原配讓分離小三,他們哭著喊著說和小三是真愛,難舍難分。
原配要離婚成全他和小三的真愛,他也不愿意,一直拖著不離婚。
這樣的出軌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之前一個出軌男人,求藍方幫他挽回要離開的小三。
雖然藍方沒有給他幫助,但是他傾訴的時候說的話,
可以分享出來,讓所有被出軌的妻子們,都知道出軌男人是怎么想的。
這個男人和他老婆結婚十年,就是普通的上班族。
生了孩子之后就和父母同住,父母帶孩子,兩個人賺錢養家。
他是程序員,他老婆是做平面設計的,工資都不錯。
她父母也是有退休金的,他不算大富大貴,但是也有點小錢。
他是在游戲里面認識的小三,騙小三自己和老婆離婚后,
帶著孩子和父母在一起,小三是大學生,
對于出軌男人所說的情感經歷,并沒有很反感,相處久了也表示了好感。
小三所在的城市和出軌男人這邊不遠,所以認識一年左右,
出軌男人就找了個借口,去見了小三,兩個人都長得不錯。
出軌男人又出手比較大方,還很會哄人,兩個人當時就確認關系了。
兩個人開始婚外情,出軌男人和小三說的是,等小三畢業就娶小三。
小三那個時候在大三,馬上就要實習了,小三也說回去出軌男人那邊實習。
出軌男人對小三有點真感情,畢竟小三年輕漂亮,和他也有共同愛好。
他是真的想過,等小三畢業,他就和原配離婚,然后娶小三。
所以他后面就開始找原配的麻煩,不斷的和原配吵架,想要原配受不了先離婚。
沒想到比原配先受不了的是出軌男人的父母。
因為原配各方面條件不錯,對老人也孝順,平時下班回家就會讓老人休息,她帶孩子,做做家務之類的。
反觀出軌男人他回家之后,就是躲在臥室里面玩游戲,兩個老人看著就生氣。
他還找原配的麻煩,老人自然更看不過,沒等原配生氣,老人先把出軌男人罵了一頓。
出軌男人不敢沒事找事了,就開始冷暴力,還是想要逼原配離婚。
原配對出軌男人也有些失望了,就真的提了離婚,出軌男人同意了。
結果到了要去辦離婚手續的那天,出軌男人突然就不愿意了。
后面出軌男人也是說要離婚,但是每次原配同意,他又不行動了。
就這么僵持了一段時間,出軌男人沒選好是不是要離婚的時候。
小三先開始實習了,跑到了出軌男人這邊,兩個人見面多了。
出軌男人總不回家,原配就發現了這段婚外情。
原配也不傻,自然知道出軌男人一會找茬,一會冷暴力是為了什么。
但是她沒找出軌男人吵架,而是去找了小三,問小三是知三做三,還是被騙了。
小三有點單純,但是本性并不算壞,知道自己被小三之后,也很惶恐,
所以直接和原配坦白了,然后就和出軌男人分手。
出軌男人不愿意,小三態度很堅決,直接換了實習公司,離開了那邊。
出軌男人這才為了挽回小三,來找藍方求助。
藍方知道,很多原配面對這樣的情況,主要好奇的是出軌男人的想法。
一方面是,出軌男人對小三到底是什么想法?
原配們需要清楚一點,并不是男人愿意為了小三離婚,就是對小三是真愛。
很多男人其實本身并不懂什么是真愛,有時候就是在某種特定環境下,
把他和小三在婚外情的感情,襯托的好像是真愛一樣,這份感情其實不堪一擊。
就像這個案例,出軌男人喜歡小三,相比于現實生活中的小三。
他更喜歡的時候,有共同愛好,長得還不錯的,游戲上的“伴侶”。
如果讓這兩個人回歸到生活中,現實生活中接觸多了,出軌男人慢慢就會覺得他對小三不是愛情。
這個案例糟糕的點就是,出軌男人沒有等到那個時候。
原配先發現了,找了小三,小三主動退出了,態度還很堅決。
出軌男人還沒有看清和小三的真實感情,小三先走了。
出軌男人留下的就是愛而不得,真愛被原配拆散的印象。
出軌男人自然不愿意,舍不得小三,才會求助怎么挽回小三。
另一方面就是,為什么出軌男人鬧著要離婚,原配同意了他反倒是不離婚了?
其實這一點的原因,和出軌男人舍不得小三的原因很類似。
就是面臨自己擁有過,即便失去的東西,他會開始害怕,
害怕自己做錯了選擇,自己親手斷送的并不是不幸福的婚姻,不愛的原配妻子。
而是對他來說相對比較好的婚姻生活,他其實也還對原配妻子有感情。
畢竟這個案例中,可以看出原配是非常稱職的妻子,婚姻也沒有任何矛盾。
出軌男人自然會害怕,怕自己選錯了以后后悔,,所以原配同意離婚了,他反而不敢離婚了。
最后藍方想說,其實很多婚外情案例中,
出軌男人之所以為了小三鬧得人仰馬翻,不一定是對小三是真感情。
也可能是特定的某些情景和節點,讓出軌男人覺得自己不能失去小三。
而他們一邊喊著對小三是真愛不愿意斷,一邊有不肯和原配離婚。
也是因為他們心理害怕,失去原配會成為他們以后后悔的事情。
他膽小怕事,兩邊都怕失去,又沒有處理問題的能力,所以兩邊都搞定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