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死我了,無人機和飛機飛得一樣高!”
近日,中國香港藝人李子雄發布視頻,斥責近期發生的多起無人機高空“黑飛”(即未經批準的違規飛行)事件,直指“黑飛”嚴重威脅航空安全,呼吁警方嚴查。

疑似“黑飛”人員
賬號已設置私密
據南方都市報消息,李子雄所提到的“黑飛”事件,可追溯至12月初某博主曝光的視頻。
據視頻內容顯示——
近期,有人在廣東英德、中山和湖南資興三地進行“黑飛”,有的“黑飛”高度達到了驚人的8000米,非常逼近民航客機航線。

博主提到的“黑飛”拍攝到的畫面。圖源:廣州日報
視頻里博主提到,“以‘黑飛’其中一個地點——中山市為例,在無人機的放飛點畫一個直徑10公里的圓圈,“黑飛”當天就有近100架次的航班經過此處,客機高度在1000到12000米,無人機隨隨便便就飛到8000米,極其危險。”
該博主還表示,“黑飛”人員還涉嫌P圖偽造“解禁許可證明”——在相同“跟蹤碼”的截圖中,其所對應時間不一樣,博主懷疑系“黑飛”人員人為篡改。

多張解禁許可證明的跟蹤碼一樣,但時間不一樣.圖源:廣州日報
通過對比“黑飛”人員在不同日期發布的“解禁截圖”發現,同一追蹤碼對應的時間、有效期存在明顯矛盾。
12月11日,有媒體記者試圖聯系上述被舉報的“黑飛”用戶,均未獲得回應,相關賬號已設置為私密狀態,且視頻已經全部隱藏。

警方最新回應
目前,廣東清遠英德市公安局、廣東中山市公安局沙溪分局、湖南郴州資興陽安路派出所工作人員均稱已收到報警,正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
消費級無人機
默認限高120米
為何無人機能飛上
8000米的高空?
國內某無人機品牌客服表示,超限飛行需向空域管理部門申請飛行權限。
如果需要超過120米飛行,需提前在UOM(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官網的“運行管理 → 飛行活動申請 → 一般飛行活動”界面,向空域管理部門申請飛行權限。
據國內某機構無人機教練表示,若無人機未獲得正式解禁許可,通常無法飛至規定以上的高度,且這種情況已涉嫌違法。
正常情況下,在無人機飛至超規高度后,后臺系統就會發出提示,并在一定情況下會對無人機進行主動接管。他介紹,一些無人機可以通過“刷機”來非法破解系統的后臺監控,這種情況下飛行已涉嫌違法,也不是生產商的問題了。
無論是航拍愛好者還是工程作業的工作人員,使用無人機的飛行高度在500米左右已完全可以滿足日常需求,升至8000米高空不僅毫無必要,而且極其危險。
對飛機產生碰撞威脅
嚴重可致飛機墜毀事故
民航專家張仲麟表示,由于無人機(尤其多軸無人機)飛行高度范圍較大且覆蓋飛機起降常用高度范圍,一旦飛行區域與飛機航線相重疊,會對飛機飛行產生碰撞威脅。
無人機雖然外殼為塑料,但其包含大容量鋰電池、金屬線路、電路板及電機,且重量較大,與航空器發生碰撞造成的損壞將大于鳥擊。
更嚴重的是,如果無人機被吸入飛機發動機,在鋰電池及金屬件作用下,發動機極有可能起火爆炸造成嚴重事故。若在飛機起飛發動機動力最大輸出階段發生無人機撞擊發動機起火爆炸事件,由于兩側發動機巨大的推力差導致嚴重的偏轉力矩,加上剛起飛后需要繞飛一圈才能降落且速度和高度極差,極有可能發生飛機偏轉失控墜毀事故。
因此
機場周邊地區
被設為無人機禁飛區
未經許可不得飛行
擅自超限飛行
屬違法行為
無人機“黑飛”,是指違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的行為。

法條速遞
《條例》第十條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所有者應當依法進行實名登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涉及境外飛行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應當依法進行國籍登記。
第十九條規定,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以及周邊空域,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八類區域上方空域以及因特殊情況臨時增加管制區域為管制空域。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現實生活中
有些無人機使用者
通過擅自刪除、修改
無人機限高、禁飛區功能
并實施超限飛行
這也是屬于
“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飛行”的
違法行為
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
《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實名登記實施飛行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飛行——
《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你玩過無人機嗎?
都在哪里飛的呢?
看完有什么想說的
快來留言區聊聊吧~
編輯 | 王澤權
校對 |?蔡詩妍、王河峰、廖靜文、江子欣
審校 | 羅立蘭
監制 | 鄭永濤
信息來源 | 央視新聞、南方都市報、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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