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湖南省長沙學院原黨委書記劉沛林涉嫌受賄罪、貪污罪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沛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邵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沛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采用虛開發票報賬的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