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新鄭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參保人員在集中參保期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線上繳費的城鄉居民可選擇“鄭好辦”APP、“河南稅務”微信公眾號、“電子稅務局”APP,或通過“微信”“支付寶”搜索“河南稅務”“河南醫保”小程序,按照系統提示完成繳費。線下繳費的城鄉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到辦稅服務廳、有代收資質的商業銀行網點辦理個人繳費,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新鄭市政務服務中心、各鄉鎮(街道、管委會)的集中代辦點通過河南稅務社保費客戶端、全民付手持終端、自助機等辦理繳費。

沒有在新鄭市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的人員,繳費前須到新鄭市醫保經辦服務網點:新鄭市政務服務大廳醫保窗口、各鄉鎮辦便民服務大廳醫保窗口、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便民服務網點進行參保登記。繳費時城鄉居民請認真核對參保地是否為新鄭市,若參保地不符,請先到新鄭轄區內的醫保經辦服務網點辦理參保登記,以免因參保登記有誤影響待遇享受。如遇其他繳費問題,可咨詢稅務繳費服務熱線12366或新鄭居民醫保服務熱線0371-62680151。

“醫保的本質是‘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互助共濟。我們每個人都是貢獻者,也是受益者。參保不僅是為了自己,更是對家人的一份責任——不讓一場病拖垮全家,不讓幸福生活被疾病擊碎。在這里,我們鄭州市醫療保障局新鄭分局溫馨提醒廣大居民朋友們:未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2026年度醫保費用的群眾,在2026年將會有3個月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滿后才能正常享受醫保待遇。請廣大居民朋友們及時為自己和家人參保繳費。”鄭州市醫療保障局新鄭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岳建萍說。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8號)規定:
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
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原則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
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

在此,新鄭融媒也提醒廣大市民,城鄉居民醫保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項惠民性政策,其根本是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參加居民醫保,是給自己及家庭買一份安心、買一份放心,即便疾病真正來臨,大家也能使用醫保基金池里的資金實現互助共濟,一起攜手共同抵御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風險。
(融媒記者 張澳豪杰)

編 輯:呂芳芳?實習 馬子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