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郭爽爽
12月12日,頂端新聞記者從鄭州市商務局獲悉,鄭州市統籌新增消費品以舊換新資金1.57億元,用于接續開展2025年鄭州市汽車報廢更新活動。
實施原則,依然是“總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為止”。
資金消耗進度,將每日通過鄭州市商務局網站公告剩余資金額度。

關于汽車報廢所補貼的金額,依然延續此前的既有政策,即: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每位個人消費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