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志疆
說話風格也不能被模仿,小米這就破防了?“法務出征,片甲不留。”關于小米法務部的這句調侃,又增添了新的例證:因為在網上賣谷物小米,山東威海一村支書被小米法務投訴下架視頻,理由是“刻意模仿小米公司高管在介紹產品時的形象風格、經典表述、標志性句式、語氣語調”。
視頻下架了,村支書也道歉了,但小米公司恐怕很難高興得起來。隨著道歉視頻的發布,相關話題以席卷網絡之勢形成二次傳播。強勢出擊的小米法務,因此陷入更大困境——是不是要投訴村支書關于投訴的回應?還是要求他為道歉視頻作出道歉?
同樣是在營銷宣傳中“刻意模仿”,為什么有人覺得是“致敬”,有人覺得是“丑化”?與其對模仿者窮追猛打,不如躬身自省:自己的產品和營銷到底做得怎么樣,倘若心中無鬼,何懼夜半敲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