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社會保障卡聯名發卡銀行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范社會保障卡聯名發卡銀行合作、評價、退出管理等工作,健全社會保障卡服務體系。《辦法》包括總則、合作條件、辦理程序、評價辦法、退出機制、附則共六章十八條,自2025年11月25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在自治區轄區內設有金融服務網點、滿足能夠發行第三代社會保障卡的合作基本條件,并具備相應技術保障能力等12個方面服務要求且有意愿合作的商業銀行,可納入寧夏社會保障卡聯名發卡銀行范圍。聯名發卡銀行管理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規范、便民惠銀、寬進嚴管、定期評價、劣者淘汰”的原則,設置了“合作申請、系統改造、發卡批復、協議簽訂、名單公布”等申請辦理程序。
《辦法》建立了聯名發卡銀行管理評價辦法,明確了質效評價的原則、評價指標、評分標準以及質效評價的時間安排。同時明確退出機制,規定了“違反服務協議約定、年度評價整改不合格、連續2年服務質效評價不合格、服務協議到期、協議期內累計發行社會保障卡少于1萬張”等協議期內啟動終止合作協議的情形,設置了半年整改過渡期以及協議終止后聯名發卡銀行繼續對持卡人服務的安排。
自2012年以來,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郵儲銀行、寧夏銀行、黃河農村商業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共10家銀行相繼納入寧夏聯名發卡銀行范圍,有效拓寬了社保卡服務半徑。截至2025年11月底,寧夏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730萬人,申領電子社保卡536萬人,基本實現“人手一卡”。


